关于公布全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重点人群举报内容和举报方式的公告

信息来源: 区纪检监察工委|发布时间: 2024-03-04 14:51 | 字号:     | 分享: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干部职工作风和能力建设,树立积极履职、廉洁奉公的工作导向,从即日起至2024年12月底,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区重点人群问题线索,现公告如下:

一、重点人群

区直各单位科长、副科长及审批岗位工作人员,文化集团各子公司班子成员及中层管理人员(以上均含聘用人员)。

二、举报内容

(一)对上级决策部署,阳奉阴违、拒不执行、选择性执行或执行不到位;作风漂浮,不尚实干、不求实效,习惯于空喊口号、当“二传手”,存在形式主义倾向的;不服从工作安排,挑三拣四、讨价还价,不担当不作为;工作纪律松弛,不按规定请销假,混岗混点等作风不正问题。


(二)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超越职权范围,违法决定或处理事务、越权审批、擅自决策;不按程序进行决策,工作方法简单粗暴,违反决策原则和程序,随意决定重要事项,工作中徇私舞弊、优亲厚友等滥用职权行为。

(三)在管理、服务过程中,利用手中权力存在吃拿卡要行为;授意、指使、强令财会人员进行违反国家财经纪律、企业财务制度的活动;个人违规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接受、索取关联企业、管理和服务对象等提供的物质性利益;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违规吃喝;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用公款支付与公务无关的娱乐活动费用等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的行为。

(四)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按规定时限要求和承诺办理,人为设置或加高门槛,对企业、基层、其他部门合理服务要求拖延不办、推脱应付;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五)其他因不履职或不正确履职,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行为。

三、举报方式

举报监督电话:0716-8681824

举报监督邮箱:1850925137@qq.com

来信、来访地址:纪南文旅区纪南镇洪圣村雨台大道特1号5号楼104

区纪检监察工委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人身安全。举报反映线索要实事求是,举报反映内容一经查实,将依情形给予实名举报人相应的奖金,对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区纪检监察工委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