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问答:《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支持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的提出十条措施是哪十条?

信息来源: 荆州市人民政府|发布时间: 2025-04-09 08:52 | 字号:     | 分享:

《若干措施》共提出十条措施。

(一)支持企业专业化发展。对符合产业政策的“分改子”、“主辅分离”、“事转企”和招商引资新引进等方式成立的现代服务业企业并进规入库的,按规定给予支持。

(二)推动企业进规入库。对首次进规入库的规上服务业企业,按行业比照当地工业进规标准、商贸进限标准,由受益地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

(三)提升企业增量贡献。对年度营业收入排名在全市行业前20%,且同比增速达到20%的规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其他交通运输和仓储业企业,授予相应称号,并在金融政策上予以支持。

(四)支持企业提档升级。对当年新评定的全省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企业、当年新纳入全省服务业“五个一百工程”的服务业示范重大项目所在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五)加快产业集聚发展。对当年新评定的省级及以上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给予一次性奖励。

(六)支持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每年对市内优秀规上服务业企业家代表、省级及以上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管理机构负责人进行培训或考察交流,优先推荐参加省、市服务业领军人才培养。

(七)关心关爱服务业企业家。对当年获评“年度荆州市服务业突出贡献企业”、全市营收20强和税收20强规上服务业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本年度内,在出行、就医、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便利。

(八)开展双联双助精准服务。对发展潜力大、经济贡献突出的规上服务业企业实行联系包保,帮助解决困难问题,助力企业做强做大。

(九)支持服务业新业态发展。开展全市服务业新业态评选,支持新经济、新模式、新领域等新兴服务业发展,并优先申报国家、省服务业专项资金。

(十)激发地方发展动力。对获得全省服务业发展评估优秀等次的县(市、区),符合条件的政府分管领导或服务业主管部门相关责任人年度考核优先评为优秀等次。